2024年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近日完成,共为全市8336个单位、50余万名缴存职工结算利息3.66亿元,同比增长11.2%,人均结息732元。目前全部利息已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目前已可查询。公积金结息是指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每年结息一次。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结息日,存款利率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次结息,按照1.5%的年利率给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利息,全都归职工个人所有。结息后,所得利息会成为账户本金的一部分。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支付宝市民中心、冀时办等渠道查询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王汝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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