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医保局紧急提醒:4月底前未续保缴费,视为中断参保
近日,江小弟从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内江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参保人员续保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续保缴费的将视为中断参保。
中断后重新参加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8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缴费标准为 210元/人·年。城乡居民参加二档,按属地管理,原则上在乡镇(村)、街道(社区)按户或家庭集中组织参续保并代收代缴。城区居民可在网上缴费(人社APP、银行手机APP)、银行柜台缴费、银行协议代扣、银行自助缴费或到乡镇(村)、街道(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缴纳2018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
温馨提示
为确保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续保缴费。
内江市医保经办机构参续保咨询电话: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2285285
市中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2101186
东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2251137
隆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3935258
资中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5610301
威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8226594
经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0832—2203121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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