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时报网


  (健康时报记者 王永文)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一批药品信息的通知》。记者查询发现,首批80286条药品信息已经录入,药品编码采集完成后成为统一的唯一“身份证”。第一批药品信息将纳入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国家医保局截图


  为什么要进行医保药品信息统一编码?


  据中国药科大学的一份相关研究显示,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运行20多年来,全国药品分类与编码体系尚不统一,导致不同区域之间药品数据无法有效实现互联互通,严重阻碍了医保管理机构对药品数据的宏观掌控与高效监管,也造成了医保异地支付困难、医用耗材支付不统一不透明的现象。[1]


  据新华网报道,在今年10月国家医保局举办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培训班”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曾表示,只有数据编码标准统一,实现数据互认,才能够形成全国层面、区域层面的大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医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制度、药品降价、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等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从而促进医保精准科学管理。


  医保药品信息统一编码长啥样?


  根据医保局文件显示,医保药品、医用耗材都将拥有固定代码组成的编码,西药由23位编码组成,首字母X;中成药20位编码组成,首字母Z;医用耗材由20位位编码组成,首字母C。


  例如常用药二甲双胍,由23位编码组成,信息包含了药品类型、药物含量、生产企业等。


  二甲双胍编码示意图(医保局官网截图)


  这样的统一编码建立完成后,将打破全国各省份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国家和各省(区、市)之间的数据互认,信息互通。全国医保结算将使用一个编码标准,这样让异地就医结算更容易,DGR(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也有了统一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目标,到2020年,将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


  本文参考资料:


  [1] 徐伟、严娟、李孟林.医疗保障药品分类与标准编码研究.中国医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疗保障专业委员会[A].中国医疗保险杂志,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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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