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油田下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关政策的通知》


  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关政策


  进行了调整


  通知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我们来看看


  一、降低普通门诊年度起付标准


  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含急诊、急诊留院观察,下同) 起付标准调整为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


  以前我们普通门诊就医首先要个人负担1000元,然后才开始报销,现在在三级医院就医个人负担800元后就可以报销了,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负担的更少,只需要200元。


  二、取消普通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数量限制


  参保人员可在油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2023年,参保人只能在自己选定的5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2024年,可以根据病情选择想去的油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都在报销范围。


  三、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年度起付标准


  较同级别综合医院降低20%。


  例如,2023年在东营市中医院(胜利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1000元,2024年的起付标准降到了800元。


  四、提高住院床位费医保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住院(含急诊留观)床位费基本医保支付标准提高到60元/日,收费标准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收费标准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以实际收费标准进行医保结算。


  2023年,住院床位费基本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是30元/日,2024年提高了一倍。如果一个长期住院的病人,一个月床位费可以少负担900元。


  五、完善女职工分娩医疗费用结算支付范围


  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期间,其新生儿进行耳声发射检查、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查产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女职工当次分娩医疗费用一并报销结算。


  来源:中国石化胜利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