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如何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结算,北京市医保局日前给出相关解答。
对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而言,参保人员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已通过手机绑定、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认证,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为防止社保卡丢失后个人账户被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则需要输入密码。其中,在门急诊挂号环节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先扣减本人账户、再扣减共济账户。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医保政策“上新”


  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专款专用;12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满足条件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专款专用专在何处?家庭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履行什么程序才能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一图悉知↓


图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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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晚报


  编辑:北城


  值班主编: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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