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


  “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


  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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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社保中心《社保经办便民服务提质专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我市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便捷、高效、共享、优质为方向,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牵引,以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重塑办事流程、融通数据支撑为重点,以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为导向,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施“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


  二、联办事项规范


  (一)联办事项名称


  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联办事项概念


  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申领退休待遇时,授权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共享相关个人信息,由公积金中心将已办理退休封存手续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到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三)联办事项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进行退休封存、授权社保中心向公积金中心共享相关个人信息、同意公积金中心为其自动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四)公积金中心所需数据字段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退休工资银行卡号码、开户银行、手机号码、退休时间。


  三、办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一)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时,同步向社保中心递交《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退休职工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接单》中登记。《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职工自愿申请。《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接单》由社保中心打印,用人单位、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共同填写;


  2.公积金中心每月与社保中心交接《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和《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接单》、职工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交接完毕后,社保中心通过开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数据共享平台按月向公积金中心传输本月申请办理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退休人员相关信息;


  3.公积金中心接收到信息后,根据职工信息检核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确认职工身份信息,住房公积金已经缴存完毕并已办理了封存手续的,公积金中心在公积金管理系统内为该职工做退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如收到的职工信息中,职工信息不符、职工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职工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其单位未将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完毕、未办理封存手续的,公积金中心不再为该职工办理自动提取手续,并向职工进行电话反馈。待其符合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后,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或者通过“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


  (二)责任分工


  1.用人单位负责通知退休职工自愿填写《开封市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并在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时同步向社保中心申请联办事项。


  2.社保中心负责收集、转交职工申请材料,并在数据共享平台上传输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数据字段。


  3.公积金中心负责接收申请职工信息,并根据职工信息检核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为职工办理退休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办理完结


  完成退休提取业务后,职工可以关注“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随时查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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