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


  为了与省直机关单位工作时间保持一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起,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科研院所、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科研院所、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或由其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