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诸暨公积金业务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汇总→
公积金业务
高频事项指南
请输入
您是不是和我一样到窗口办事
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总是记不住
需要一二三趟地来回咨询
小编整理了部分高频事项的办事指南
让您办理业务so easy~
赶紧收藏!
1.已备案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或全款发票
3.身份证
4.银行卡
5.若是绍兴地区以外买房提供户籍证明(落户时间应早于购房合同时间)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只可提取一次(以合同时间为准)
*绍兴市内有公积金贷款且已审批通过时,仅需身份证、银行卡。(主贷人可在浙里办APP提取)
1.已备案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或全款发票
3.身份证
4.银行卡
5.提供购房人本人购房资金的有效凭证(刷卡POS单或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提现凭证)
6.产权人不少于6个月的实际居住证明(缴纳6个月及以上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何一项缴费凭证)
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只可提取一次(以合同时间为准)
1.已备案房屋转让合同
2.不动产权证
3.契税发票
4.身份证
5.银行卡
6.若是绍兴地区以外买房提供户籍证明(落户时间应早于购房合同时间)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只可提取一次(以合同时间为准)
*绍兴市内有公积金贷款且已审批通过时,仅需身份证、银行卡。(主贷人可在浙里办APP提取)
1.已备案房屋转让合同
2.不动产权证
3.契税发票
4.身份证
5.银行卡
6.提供购房人本人购房资金的有效凭证(刷卡POS单或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提现凭证)
7.产权人不少于6个月的实际居住证明(缴纳6个月及以上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何一项缴费凭证)
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只可提取一次(以合同时间为准)
1.借款合同
2.银行出具的上一个还贷提取日至今的还款明细
3.身份证
4.银行卡
*如需提取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共同借款人公积金,另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银行卡(主贷人账户余额不够提取时方可提取配偶或共同借款人账户)。
*配偶提取公积金,若主贷人公积金缴纳在异地,还需提供主贷人公积金当年提取回单或提取人上一个提取日至今公积金按月对冲明细。
*异地购房偿还房贷提取时还需提供:购房人在购房地户籍证明或该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一次性提前偿还购房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结清证明、身份证、银行卡。贷款结清后,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单身:本人无房证明+身份证+银行卡
已婚:夫妻双方无房证明+结婚证+身份证+银行卡
离职证明+身份证+银行卡
*需离职满半年且无新单位缴存才可提取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账户已封存:身份证、银行卡
未达到退休年龄或账户未封存:身份证、银行卡、离休、退休证或相关证明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单位设立文件、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更名文件或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其他变更文件、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如果您还有其余问题
可致电诸暨市公积金中心
(图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咨询电话:0575-12329
0575-80727122
线下地址: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暨东路58号)
来源: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
供稿:李亦烨
审核:袁金
责任编辑:黄玲芝
转载请注明出处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