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攀职工在两市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0月25日,据“成都发布”消息,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成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等执行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记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由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公布。
建立流动性控制机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高于90%时,可暂停执行本政策。
另外,在两市区域内,成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上述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