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2019年度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开始办理。现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城镇非从业居民(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中小学生(含托幼机构儿童)、高校大学生、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30元,高校学生个人缴费160元。


  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错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居民,可以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并自补缴之日起 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登记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持家庭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到所在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单位缴费。


  五、新生儿缴费政策


  新生儿出生六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六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六、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由其户籍所在村居、社区统一收缴,缴各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大企业职工家属由单位负责收缴,缴所在区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费用代缴等工作。


  (4)山财大莱芜校区(含燕山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高校负责;


  (5)我市居住且持有我市居住证,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其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在我市参保,个人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收费,享受我市财政补助和医疗保险待遇;


  (6)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属于免缴费人员,需每年在缴费期内由参保人本人或其家属带相应证件和参保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办理免缴费资格认定,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以免遗漏。


  七、统筹年度


  统筹年度也就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参保居民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统筹年度。高校学生的居民医保待遇年度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八、各区居民医疗保险经办联系电话


  莱城区:6215380;钢城区:5873128;高新区:8868123;雪野旅游区:6595417;经济开发区:6682096;农高区:66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