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太仓市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太仓长海门诊部等16家拟新增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与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主楼807室,电话:0512-80607170)。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2024年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4批)

  【来源:太仓市医疗保障局;编辑:苏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