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月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注入后,不少参保人发现了不同。这是12月1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以及广州职工医疗保险筹资、待遇政策和就医管理等配套规范性文件正式落地实施后,大家发现的第一个变化。 此次改革,广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将怎样调整?——个人缴纳部分不变,统筹基金划入调整。 退休人员无需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个人账户的划入资金均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新政策减少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同时大幅度提高医保统筹待遇。 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不受影响;满35周岁不满45周岁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由月缴费基数的3%调整为2%;45周岁至退休前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由月缴费基数的3.8%调整为2%。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缴费基数的2%)不受影响,均划入其个人账户。新政策减少统筹基金划入3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用于提高医保统筹待遇。 更多权威详解内容: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洁莹 通讯员:穗医保宣)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