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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不断扩大和完善医保药品目录,那么,该目录到底包含哪些内容?近日,省医保局就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


  医保药品目录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内的药品按各统筹区起付线和封顶线等报销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和调整。国家医保局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目录范围进行管理。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包含了西药、中成药、谈判药品和中药饮片4个部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部分1293个,中成药部分1311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363个(含西药293个、中成药70个)。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福建省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 张静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