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大病保险补偿金额达15.57亿元,受益人数20.69万人。


  大病保险是由政府设立的,旨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大额医疗费用的制度,它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共同构筑起医疗保障网。


  苏州市大病保险已在大市范围平稳运行超7年,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产生的经济压力。2024年,苏州市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一招标,实现了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筹资标准以及保障待遇的大市全面统一,大病保险正式迈入市级统筹阶段,有力提高了大病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能力。


  苏州市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群,保障范围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和B级定点零售药店等机构发生的自付费用以及符合大病保险目录的自费费用。参保人员无须申请、无须办理,大病保险补偿方式为实时刷卡结算,实现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


  大病保险按费用区间段设置不同补偿比例,保障费用区间上不封顶。高费用段补偿比例也高,补偿比例最高达85%,从政策设计上保证了向重病高费用人群精准救助,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具体费用段和支付比例可参考下表:


  大病保险自付费用保障标准


  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保障标准


  来源:苏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