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医保缴费开始!今年缴费标准调整↘
2025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
据清远医保消息,2025年,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增加。2025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40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679元/人/年。
2024年9月-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待遇保障时间。
集中缴费期外办理参保缴费的,设定待遇等待期,缴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清远医保提醒,已办理代扣代缴的参保人,请于10月15日前确认账户状态正常,并将足额资金存入代扣银行账户中。新参保人员应先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同时,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居民医保可以线上代他人参保、停保、缴费;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线上代近亲属缴交居民医保费用。
(一)线上缴费:
1.移动设备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医保”“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2.PC端: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二)线下缴费:
1.税务服务大厅;
2.协议代扣银行网点。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适用人群是城镇未成年人和未就业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等。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和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为切实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2025年清远市还出台两项激励措施:一是连续参保激励,二是零报销激励。
01
连续参保激励
是居民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参保1年,可以享受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02
零报销激励
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没有享受过任何医保报销的,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均不低于1000元,提高的额度远远大于个人缴费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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