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 自2022年4月1日起,昆明地区将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门诊报销、“家人共享”等功能都将上线。对于市民最关注的医保卡具体绑定实现共济功能的操作方法,昆明市医险局副局长张翔进行了解答。


  昆明医保“家人共享”功能上线


  张翔介绍,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到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环城南路439号)自愿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


  绑定人员分授权人和使用人,授权人为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申请人,使用人为授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仅限于云南省内参保人员。


  张翔介绍,在实现了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参保职工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申请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为其缴费。


  参保职工本人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时,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申请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缴费。


  “亲属共享”≠“一人办医保,全家享待遇”


  门诊共济后,“亲属共享”是否意味着“一人办医保,全家享待遇”?昆明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许歆滢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许歆滢介绍,首先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且原则上限于云南省参保人员;她补充说明道,“‘亲属共享’指的是共用、共享其个人账户,仅用于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规定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不能共享、共用参保人本人享受的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及在其参保基础上的附加福利和各类其他保障待遇。”


  许歆滢还特别提示,如果参保人违反此规定共用共享了涉及到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则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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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上春城记者:周晓雯


  责编:陈鹏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