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医保参保、报销等热点问题为你解答
眉山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部分医保业务经办手续作了相应调整,现就参保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参保类
01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
02
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或不能选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该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表明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失效,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
也可以电话联系参保地的医保部门重新登记参保信息后,再进行参保缴费。信息推送后,一般15-30分钟后,最迟24小时后,就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缴费了。
若长时间仍不能正常缴纳,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03
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无登记信息,该怎么办?
答:由于乡镇村社合并、清理重复参保等原因,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别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被终止,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
也可以电话联系参保地的医保部门重新登记参保信息后,再进行参保缴费。
若长时间出现无登记信息提示,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04
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进入选择缴费年度步骤后提示档次配置异常该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首先核对您选择的缴费年度是否是2023年,若错选为2022年,则会提示档次配置异常,因为属期2022年的居民医保征收期已结束。
若确认所选择年度为2023年,则可能是当地居民医保征收期尚未开始或主管税务机关未配置缴费档次,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处理。
05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只缴纳几个月的参保费用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按年度缴费,若只想缴纳其中几个月的参保费用,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后再缴费。
06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时怎么办?
答:有可能是参保人未登记基础信息或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登记或更正后再缴费。
07
外地来眉的灵活就业人员怎么才能缴费?
答:需先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后才能缴费。
08
眉山医保参保咨询服务电话是多少?
答:参保单位或参保群众如对医疗保障业务有不清楚、不理解的,请及时拨打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沟通。
市本级职工:028-38165092;
天府新区:028-36069189;
东坡区:028-38111690;
彭山区:028-37612135;
仁寿县:028-36208312;
洪雅县:028-37403255;
丹棱县:028-37202307;
青神县:028-38850808;
特别提醒:
因眉山医保的工作人员数量有限,近期现场排队办事的群众众多,医保经办电话也时常占线,敬请各位参保人给我们多一点的耐心和理解。凡参保缴费类的问题,建议您通过“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的“互动交流”栏目给我们留言,我们将尽快主动与您联系解决问题,帮助您顺利参保,持续享受医保待遇。
09
还能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自己和家人购买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吗?
答:目前,个人账户余额已经可以用于购买自己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请有需要的参保群众自行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哟!
异地就医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异地住院备案后为什么不能联网结算或医院结算时显示未备案?
答:因新系统上线后涉及数据迁移、省平台接口改造、医院对码、系统不稳定等问题,可能导致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后不能联网结算,具体处理办法如下:一是参保人将联网结算报错图片发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工程师判断错误原因,进行分类处理,处理好后可进行联网结算;二是参保人备案后不能联网结算或经工程师处理后仍不能的,参保人可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02
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出院证明(或病情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附开户行网点信息)等。
03
当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当前新系统暂时无法接收四川医保APP发起的备案申请,也仅能接收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的部分信息。建议参保人在新系统调试期间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异地备案电话、微信、QQ群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原图)
04
参保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异地的参保人员,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安置认定材料、异地工作证明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即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后须满12个月才能更改;“候鸟老人”因冬天寒冷到南方居住避寒的,变更时间可缩短至3个月。
门诊慢特病报销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为什么部分门特病种费用不能结算或结算不正确?
答:新系统上线需迁移大量历史数据,数据迁移中可能由于一些无法预知问题导致部分数据错误,比如门特已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迁移出错,由此可导致参保人员在门特定点医院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不能结算,参保人员可及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反映。待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情况,维护信息后,参保人员即可结算门特相关费用。
02
新系统中,Ⅰ类门特报销相较以往有哪些差别?
答:新系统中Ⅰ类门特的报销额度按年度一次性划转到个人门特账户,不再按月划拨。一年之内不限报销次数,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年度限额即可。6月1日起已取消门特小目录和指定1-2家定点医药机构作为治疗机构的限制。
03
新系统上线后,门特病种有什么变化?
答:6月1日后增加了可申报的病种数量,可最多申报3个病种的门特疾病,年度报销额度也最多可以累加3个病种,比原来增加了一个病种。新增了4个病种。I类门特新增病种:重度骨质疏松、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II类门特新增病种:肺结核、糖尿病胰岛素治疗。优化调整了部分病种。重型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调整为II类门特。部分病种调整了报销额度。
其他报销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单行药品、高值药品结算?
答: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本地特药结算系统已上线,参保人员使用单行药品、高值药品的,需按照“五定”管理原则进行认定、备案后,凭治疗机构处方和社保卡在治疗机构或供药机构购买药品可直接联网结算。异地购药患者凭相应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02
新系统上线后,外伤病人住院如何报销?
答:因外伤需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无第三方责任的),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填写“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记表”后,可在医院联网结算,如因网络等原因不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需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医院盖章的出院证明(或病情小结)、发票、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首诊病历;本人受伤情况说明(本人签字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附开户行网点信息)等资料。
03
新系统上线后,如何报销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
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功能尚在建设和调试中,待功能稳定后,将实现联网结算。在系统开放前,参保人需持病情证明、发票原件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04
全市医保费用报销经办机构咨询联系方式
市本级:028-38165093;
天府新区:028-36069189;
东坡区:028-38296220;
彭山区:028-37612135;
仁寿县:028-36286599;
洪雅县:028-37401299;
丹棱县:028-37201253;
青神县:028-38830429;
其他常见问题
01
到医院就医,互联网渠道如何享受挂号费减免6元/9元?
答:通过医保局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自9月1日起眉山市参保人在眉山市符合条件的眉山市人民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眉山市中医医院、东坡区妇幼保健院、彭山区人民医院、彭山区中医医院、仁寿县妇幼保健院、仁寿县中医医院、洪雅县人民医院、洪雅县中医医院、洪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能通过医院的互联网挂号渠道享受减免。
02
当前能享受职工医保家庭个人账户的共济功能吗?
答: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当前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和各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均已改造完成。就医人持双方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实现省内和市内共济。
03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地不能选择到眉山怎么办?
答:我市参保人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如发现参保地无法选择到眉山,可加入QQ群1041462638向群内参保关系地所在区县的管理员反映,管理员收集后上报省医疗保障局后台进行修改。
04
医保刷卡时显示社保卡被注销该怎么办??
答:今年8月人社部门对因各种原因存在问题的社会保障卡进行了注销,参报人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医保电子凭证功能不受社保卡注销影响。参保人若需重新办理社保卡,可咨询人社部门进行补办。
需要说明的是:
眉山当前已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因新系统调试等原因,偶尔会出现系统停机的情况,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将无法享受挂号费用的减免,也不能办理医保相关的所有业务。但是停机时间一般都很短暂,敬请各位参保群众予以理解,现在偶尔的不便是为了今后能给您提供更多、更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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