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热点】2024年鞍山医保要干这些事儿
平稳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改进门诊慢特病管理和服务,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性,适时调整支持优化生育保障政策,深化以DRG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保药品耗材集采扩围提质……1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4年我市医保将有一系列的“大动作”,让参保人享受更多医保政策带来的便利。
2024年,我市医保部门将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拓展医保改革成果。将平稳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在进一步扩大定点范围、畅通电子处方流转、推广移动支付等方面下功夫,围绕群众关切的门诊就医、购药、结算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按床日付费改革,完善多元化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试点,研究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机制和医保推动医疗机构“强基层”的政策措施,促进医疗健康事业创新发展。探索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行试点地区的成熟经验,深挖机制体制、管理服务、监管体系建设等经验做法,提早作出谋划,开展形势分析、数据测算等前期准备,待国家、省相关文件正式出台后稳步推动实施。
我市将配合推进省级统筹,统一规范完善医保政策。严格落实待遇清单制度,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提早开展省级统筹涉及的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医保支付及基金预算、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全省“政策标准统一、风险统筹调剂、基金省管市用、强化分级责任”的省级统筹模式和统一部署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加强改进门诊慢特病管理和服务,重点推进沈阳都市圈异地认定结果交叉互认等工作;优化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服务,着力提升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等经办服务环节的便利性,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质增效。优化医疗保障支持生育政策措施。适时调整生育保障政策,推动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全覆盖,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提高产前检查待遇,支持生育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连续计算缴费年限并享受待遇。
我市医保部门将发挥全民参保、法治化、信息化在推动医保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儿童等重点人群精准发力,推广“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服务;积极协调民政、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综合保障能力,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医保帮扶,落实基本救助和倾斜救助等政策措施,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救助精准度;完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发挥“三医联动”优势,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扩围提质”。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国家和省际(级)联盟新批次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总数超过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在鞍落地实施。做好国家新版药品医保目录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配合省医保局探索开展医保药品目录3088种药品医院供应全覆盖试点,做好全省统一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在鞍落地实施工作。
医保公共服务不仅能提高群众的医保改革获得感,也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是医保改革创新的重点。我市医保部门将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打造“鞍心医保”公共服务升级版。按照省统一要求修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建立健全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内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控体系,做好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着力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结合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数字赋能驱动作用,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流转,运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综合服务系统,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落实医保服务“市域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线下服务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线上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视频办”。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综合窗口制度改革,落实经办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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