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发布了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


  详情如下:


↓↓↓

  一、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二、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 ;


  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三、本意见自2022年4月2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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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以上地点、时间可能会动态调整,请您及时关注各地及各医疗机构官方发布。前往之前可提前电话咨询。


| 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 编辑:姚琴
| 初审:吴程程
| 审核:盛媛
| 终审: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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