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生宝宝,生育医疗费可即时报销啦
经过HIS系统前期改造,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已经能够实现住院生育医疗费出院结算时即时报销。
济南市参保女职工来妇幼生宝宝,不必全部医疗费用现金结算再去医保大厅窗口报销,也不用复印病历打印清单,省时省力,不跑腿。您只要按照下面要求准备好资料就行了。
一、女职工生育:
1、一胎或二胎生育者:孕妇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或承诺书(医院提供)
2、三胎生育者:孕妇身份证、生育证
二、女职工住院引、流产:
孕妇身份证、结婚证
为保证您能在出院结算时及时享受报销待遇,以上资料须在办理入院后至办理出院前提供给出院结算窗口。
周一到周五:提供给出院结算“3”号窗口
周六、周日:提供给办理出院结算的窗口。
如您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看——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市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住院联网报销须知
一、出院时即时报销生育医疗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孕妇为济南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
2、孕妇提供身份证、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引、流产提供结婚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者可签署承诺书(医院提供);
3、医院上传上述资料至济南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能否联网报销及报销额度;
4、审核不通过者仍需现金结算。能否报销及相关事宜,患者可咨询本单位或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二、实现即时报销生育医疗费(或生育补助金)的住院范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 参保孕妇的①住院生育;②住院的引、流产;
三、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报销标准:
顺产(或四个月以上引、流产):2200元;阴式手术:2700元;剖宫产:4600;四个月以下引、流产:300元
四、其余生育保险待遇:
如生育津贴的发放、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的报销等,请咨询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由市及各区(县)医保中心负责办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秦聪聪 通讯员 董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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