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大学生住院医保年度最高报销45万元
来源:南昌广播电视台
近日,南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待遇。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执行江西省医保三大目录的规定。
《办法》明确,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住院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度45万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共30种,分为二类。具体慢性病病种和年度报销额度为:Ⅰ类8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含输血),Ⅰ类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5万元。Ⅱ类22种:包括精神病限4000元、高血压病限4000元、糖尿病限5000元、结核病限4000元、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限4500元、慢性心功能衰竭限5000元、艾滋病限10000元等22种,Ⅱ类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此外,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可选定户籍所在地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学生寒暑假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其首诊医疗机构按65%比例报销。
(编辑:陈恺思 审核:赖晓春 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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