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郑珊珊


  1月14日10:48,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黄渊在浙政钉上接收到来自宁海县公积金中心的信息,4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的公积金账户及余额已成功冻结。而此时,距离他线上发送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还不到半个小时。


  第二天,又一项令人惊喜的信息传来,此前批量发送给县人力社保局要求其协助查询的222名被执行人月发放养老金金额、退休单位及银行账号等社保信息已全部反馈。届时,执行人员根据相关信息即可线上申请限制被执行人养老金银行账号变更,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内的养老金。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并非法院一家的‘独角戏’,更需要系统性思维和全社会的助力,把执行工作放在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大格局下整体思考,多部门一起联手‘解题’。通过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线上业务协同,实现执行联动工作从‘线下跑’到‘线上跑’,执行事项从‘多头跑’转变为‘零次跑’,才能激发执行活力。”宁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坚强介绍说。


  执行联动,关键在“联”。早在2016年,在宁海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宁海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原国土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陆续创新性接入了不动产、车辆、股权等查控专线及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平台、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系统,将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集中整合到执行指挥中心线上平台,从源头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2017年,宁海县两办又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相关文件,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签署建立执行协作机制,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工作综治大格局进一步完善。


  2019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如何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成为了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思考题。


  经过前期的调研、考证,在宁海县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2020年1月10日,宁海县跑改部下发了《关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决定》,突破性地建立了涉及34个部门、18个乡镇街道的“执行联动零次跑”工作机制,成为全国首个以跑改部名义下发的,切实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该制度有效整合、完善了网络执行查控、联动查找被执行人、强化公职人员信用监管、打击拒执犯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六项规范化工作,通过全面梳理执行全流程节点,在8项通过专线法院可实时自行查控的基础上,新增29项线上协助执行事项,其中包括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享有的征收、拆迁、征地利益、停止向被执行人供水、供电、供气、网格员协助执行等。同时,通过建立“宁海法院执行联动”浙政钉微应用,实现法院与协助单位线上“点对点”沟通对接。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只需在线上向协助单位发送相关协查函件,便可在限定时间内获得反馈信息。为确保改革落地,执行联动真正发挥效能,县跑改部还将执行联动工作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从而切实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与此同时,在宁海县跑改部牵头下,宁海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22家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或重点监管工作机制,对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从限制入党、限制招录为公务员、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创业就业等领域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旅游年卡、入宿高级酒店等34个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将单一部门在单一领域的惩戒,转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内的共同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真正实现社会诚信建设和执行工作的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约束惩戒作用。


  “惩戒只是一种手段,但绝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种惩戒,形成人人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珍惜信用的社会氛围,从而督促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不仅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更有利于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宁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冬娣表示。


  截至目前,通过该协助机制,宁海县人民法院已经实现在线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冻扣194次,冻结公积金账户6人次,冻结拆迁款2次,查询养老金等各类信息226人次,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建议处分被执行人党员1人,向县委组织部推送26名被执行人公职人员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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