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提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城市、试点银行和试点科技企业标准。


  选取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济南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和苏州市等18个城市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工作。


  来源:白鹭洲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