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缴纳协议,有效吗?
有些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强势要求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或承诺书),或者有些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而主动要求放弃缴纳社保。劳动者离职时引发劳动争议,依照法律视角,这种协议有效吗?
认定:自愿放弃社保缴纳的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结论:《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承诺书》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放弃。
① 100%补缴社保
② 承担社保逾期法律责任,无权要求劳动者赔偿
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违者将加收滞纳金,而滞纳金的惩处对象是违法的企业,企业缴纳了滞纳金无权再要求劳动者赔偿该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③ 发生工伤,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社保五险中包含工伤险,如员工被认定工伤,企业将承担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④ 承担医疗费用报销责任
员工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企业承担医疗费用报销差额
⑤ 支付经济补偿,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 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存在变数
企业承担补缴义务后,已经支付给员工的社保补贴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员工返还,如证据不充分,法院不支持返还。
与企业风险相对立,员工面对该情形,可以要求企业承担以下责任:
① 要求企业如实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注意社保基数)
注意:企业是社保补缴的义务主体,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保补缴的受理主体,故员工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承担补缴义务。
②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法院判决有争议)
③ 发生工伤,要求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④ 要求企业承担医疗费用报销责任
步骤一:收集保存劳动关系证据
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在职证明、考勤记录、钉钉组织架构、工作群聊天记录等等
步骤二:与企业协商
与企业协商,建议向企业提交书面的社保补缴申请,有效保管协商成果
步骤三:同步进行投诉与诉讼
(1)行政投诉
*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
* 2025年社保费已由税务部门征收,拨打12366电话投诉
(2)诉讼
* 补缴社保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 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劳动合同未到期,应先向企业通过EMS邮寄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经济补偿问题,北京法院支持;山东法院不支持;辽宁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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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承担社保基金费用:江苏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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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费用差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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