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教师)100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二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招聘学院(部门)、人数、学科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四


  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01


  人才引进的类型


  第一类:学术领军人才(A1、A2);


  第二类:学术带头人(B);


  第三类:学术骨干(C1、C2);


  第四类:优秀博士(D);


  第五类:紧缺人才(E)。


  02


  人才引进的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03


  人才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


  五


  报名办法和招聘方式


  01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报名办法:


  先从宁波财经学院网站:


  http://www.nbufe.edu.cn 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


  dhyzhaopin08@163.com


  邮件主题 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时证件不全、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允通过初审。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 3:1 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02


  考核阶段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台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1 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考试(考核)


  高层次人才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择优录用。学校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校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03


  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04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应聘邮箱:dhyzhaopin08@163.com


  联系人: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宁波财经学院


  2025 年 2 月 6 日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人才(可至宁波人才微信公号查看相关附件)


  编辑:小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