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小伙伴需“按月签到”,否则影响待遇哦!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有新规定了,
自2018年7月1日起,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自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次月起,
在享受期限内实行“按月签到”。
到哪里签到呢?
本市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窗口签到;非本市户籍的到失业前原用人单位所在地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窗口签到。
有两个证要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
特别提醒:
失业人员连续2个月不到镇乡(街道)人力社保窗口签到的,视同重新就业,停止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小贴士?
一、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市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原件
2.本人市民卡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2寸照片一张
5.户口本原件
三、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目前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元/月。
……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