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和续保问题,官方回复了……
网友问:
我是2000年入伍2005年复员,军龄5年;复员的时候部队没有买养老保险。想问一下,现在我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之前的5年军龄还可以算工龄吗?可以加到我现在买的养老保险工龄里面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怎么办理呢?谢谢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退伍义务兵军龄计算为工龄问题的函》(劳人险局[1982]16号)规定: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军龄。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的,凡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不再全部都视同缴费年限。我省统一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之前的缴费全部并入统筹基金,服役期间计算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后的缴费按历年我省个人账户规定的相应比例计入,其余的计入统筹基金,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因此你在2000年-2005年期间的军龄可以计算为工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友问:
我想问下怎么查询在滁州交的社保相关账户信息,社保中断有什么影响,超过三个月能补交么,谢谢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在中断期间,个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跨年度后不允许补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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