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一、参保范围


  1


  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


  学生儿童


  1.在校学生: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托幼机构儿童:本市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


  3.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及新生儿: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


  二、缴费标准


  人员类型


  参保档次


  个人缴费


  标准


  成年


  居民


  高档


  950元/人


  低档


  320元/人


  学生


  儿童


  _


  320元/人


  三、集中申报缴费期


  2021年10月至12月。


  四、分类登记渠道


  1.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因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按照成年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5.其他未就业居民及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6.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7.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五、便捷登记渠道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


  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


  1.天津人社局官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缴费管理-家庭居民医疗人员登记)。


  2.“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服务-社保登记-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


  六、缴费方式


  所有缴费人应当在登记后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到税务部门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款或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网上税务局、微信、支付宝、POS刷卡、银联一次性缴纳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