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座创新活力之城,杭州以开放的姿态温暖拥抱广大求职者,为求职者编织就业梦想。你想到杭州就业吗?想了解杭州市在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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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各类劳动者的各种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内容:就业困难人员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其中涉及新老政策衔接的,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晚至其“就业援助卡”有效期满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农民工。


  政策内容: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且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一次性3000元。


  三、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杭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指正常报税)12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政策标准:一次性5000元。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带动3人以上就业(不含补贴对象),且为其依法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标准:每年2000元。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多带动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后,符合相关贴息规定的可享受全额或部分贴息。


  政策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对重点人群和杭州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合同签订日的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六、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补贴对象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经营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入驻创业陪跑空间满6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陪跑空间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标准:补贴金额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50平方米。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七、园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政策内容:补贴对象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除外)满12个月,并担任所创办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且营业证照住所地址、租赁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一致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标准: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实际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来源:局法规处、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