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账的基本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 年》(国办发〔2016〕100 号)中关于“探 索建立注册职业卫生工程师制度”的有关要求


  1.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台帐之一),


  2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实施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台帐之二)、


  3.持续改进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台帐之三)。


  4.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台帐之四)、


  5.职业卫生监测档案(台帐之五)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台帐之六)


  二.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的内容:


  1.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附:工人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


  (2)职业病病例诊疗、康复和定期检查(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3)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用人单位在组织工人体检时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应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5日内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组织职业病诊断和妥善处理;


  (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报告记录。


  2.建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3.建立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资料(用人单位自身监测);


  (3)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的公告记录或照片存档);


  (4)用人单位定期(每年9月30日前报告)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岗位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详细列举具体措施),治理后的效果委托检测评价机构重新检测评价后上报。


  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1)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附:职业病危害控制实施表);


  (2)职业病防治经费(工伤社会保险凭证及其他费用支出发票)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


  (4)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


  (5)用人单位自身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


  (6)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包括: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奖励、处罚等资料)。


  5.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包括:基本情况、工艺流程、主要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主要原辅料及中间品的名称和消耗量、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等);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3)职业病防护设施(附:产品合格证明等);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复文件等)。


  6.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3)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职工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等;


  (5)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应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3.实施职业卫生台帐管理的宗旨;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谁造成污染、谁负责治理;谁造成损害,谁负责赔偿”的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卫生台账管理,是为了规范企业自身的管理,强化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主导地位,指导并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通过自我管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管理手段,以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目的。逐步形成“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群众监督、政府监管”协调一致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劳动者的参与积极性和创造性,借助于社会各方力量,开创职业卫生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管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