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有些人法律意识浅薄,为了一己私利骗取社会保险,如重新就业继续领取失业待遇、虚报材料骗取社保待遇、重复领取养老金......这些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违规~


  今日,我们将结合案例,为大家介绍关于社保的违法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参保人就从懂法开始吧!


案例分析

  - 网 友 留 言 -


  我怀孕在家待产,但是没有工作,听说找个单位挂靠参保,既有医保保障,产后又能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该条例还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现在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赶紧收藏起来哦!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7-12345咨询!


  来源:佛山社保


  编辑:佛山新闻网 吴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