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关于明确2022年度连云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关于明确2022年度连云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云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