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和2025年月度审核相关工作安排和上级部署要求,雨花台区2024年度“四上”单位入库申报已正式启动。各街道(园区)统计部门将对辖区内单位进行全面摸查,请广大在雨花台区经营单位主动配合统计人员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雨花台区经济发展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什么是“四上”统计?


  按照我国统计工作要求,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俗称“四上”单位)均应及时申报,纳入“四上”统计。


  纳入“四上”统计的作用是?


  入库纳统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推动“准四上”单位升规入统,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具体哪些法人单位需要纳入“四上”统计呢?


  “四上”单位入库标准


  01 工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02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批发业


  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


  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


  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


  200万元及以上


  03 服务业


  本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500万元及以上


  社会工作


  500万元及以上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0万元及以上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0万元及以上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万元及以上


  教育


  1000万元及以上


  物业管理


  1000万元及以上


  房地产中介服务


  1000万元及以上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00万元及以上


  其他房地产业


  1000万元及以上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2000万元及以上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万元及以上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00万元及以上


  卫生


  2000万元及以上


  04 建筑业


  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总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尚未纳入“四上”单位范围的其他法人单位。


  那怎样配合申报呢?


  请您准备以下材料


  01 工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6.工厂入口和生产车间彩色照片;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8.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历史台账(至少一年);


  9.加盖核查人员单位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新入库企业负面清单管理一览表》;


  10.新开业(投产)的工业单位还需提供发改委(或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若厂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11.战新企业需提交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2、6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现场图片要求:


  (1)工厂大门照片中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


  (2)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02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2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03 服务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 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


  6. 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2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当年开始营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4.不能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5.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04 建筑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非当年新开业的,还需提供上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除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外,还需提供申报期当年的工程服务结算发票、企业近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合同。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除2、3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2、3外)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经营范围前三项未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营”等字样,需提供资质证书、土拍凭证等;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过期需提供申报单位说明。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购置合同;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和施工照片/购置证明材料和设备照片。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1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开工照片须包括现场已动工实景,施工铭牌或显示项目相关信息的围墙、招牌等。


  若您符合升规标准


  但还存在一些疑问的


  可以联系企业经营地所在地的


  统计机构详细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


  街道(园区)


  联系电话


  雨花街道


  025-52885967


  赛虹桥街道


  025-86827312


  铁心桥街道


  025-52355821


  板桥街道


  025-86723237


  西善桥街道


  025-52815767


  梅山街道


  025-86366568


  古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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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花经济开发区


  025-86728056


  软件谷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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