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本月起调整2020年城镇职工医保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标准
台海网7月4日讯 据闽西日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龙岩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月起,龙岩市调整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基数标准执行时间为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据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768元,结合龙岩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2020年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7442元,最低不低于3488.4元。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不足的,从2020年7月1日开始补缴基数为每月3488.4元。
龙岩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三年度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为3210元。 (记者 梁熙 通讯员 蔡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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