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社保中心:社保服务有温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酒泉市社保中心把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同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效能为王”导向,在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上铆足劲、在优化服务质效上出实招,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我以为需要自己跑一趟办理,没想到你们都帮我协调好了,你们的服务真是太贴心了。”近日,原酒泉市接待局退职人员吴女士通过电话对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2022年5月,人社部养老待遇比对系统下发了酒泉市市本级一条疑似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疑点数据。在接到疑点数据后,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通过社会保险系统、退休审批登记表以及联系原退休单位等方式进行核查。经核实,该人员已于2004年12月在原酒泉市接待局办理退职,并正常领取养老待遇。与吴女士本人联系后了解到,由于吴女士退职后定居北京,医疗报销不方便,按照当时北京市东城区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必须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因此吴女士在北京再次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于2021年7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北京市东城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次月领取待遇。
吴女士的此种情况属于重复参保缴费同时领取待遇行为。市社保中心通过北京市政务热线查到北京市东城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并进行沟通,又通过社会保险稽核系统发出稽核协查通知,并将纸质版稽核协查通知送达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详细说明情况。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在北京市东城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吴女士重复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将予以退还。
民生无小事,细节见真章。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继续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提高社保工作水平作为夯实民生基础、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真正做到社保服务有温度、经办业务有速度,把民生工作做得更加扎实牢靠,持之以恒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刘学风 郭 风)
责任编辑: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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