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如何实现“家庭共济” 医保部门为你解惑
地区融媒讯(记者 古丽阿亚提 杨祝 古丽尼尕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医保无疑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医疗保障。近期,“医保卡里的钱能给家人使用吗?”这一问题在市民中引发了广泛热议。“我经常看病,医保卡里的钱用光了,可我丈夫卡里还有好几千元,那我能使用我丈夫医保卡里的钱吗?”这成了大家心中的疑惑。为此,记者来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大家解惑。
医保卡里资金能否“家庭共济”?
“大家都不太清楚这个‘家庭共济’是怎么回事,有时候很困惑,希望能有明确的解释。”5月24日,市民张女士对记者说。
据和田地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医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实现“家庭共济”的。参加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家庭共济”,其个人账户可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等。
比如,王明(化名)的儿子王雷(化名)生病了,需个人负担100元,在王明办理“家庭共济”后,王雷就能刷自己的医保卡,使用王明授权的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来支付这100元。
那么,究竟什么是医保“家庭共济”?记者采访了和田地区医疗保障局经办窗口负责人田晓丽,她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办理该业务,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但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医保“家庭共济”该如何办理?
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线上办理,对于操作智能设备有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在医保大厅线下办理。办理医保家庭共济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办理后,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的只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且,如果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有余额,应优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能使用共济账户的余额。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正在办理“家庭共济”业务的李先生,他表示:“这项政策特别好,能让家里人的医保资源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利用,很方便。”
当前,部分省份规定只有同一医保统筹区的直系亲属间才能共济医保个人账户,像河北、江苏等省份已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跨省共济暂未实现。
市民对医保“家庭共济”有哪些担忧?
医保“家庭共济”政策的施行,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也使医保资源能够得到更为合理的运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市民们对于这项政策有不同看法。
有人认为,家庭内部成员间相互使用医保卡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极大提高医保资金的利用效率,尤其是当家人遭遇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就医时,通过这种方式能让医保资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然而,有人则对此表示担忧,这样做有可能会引发一些违规行为,比如冒用他人医保卡进行消费等情况的出现。
对于市民们的担忧,田晓丽表示,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保‘家庭共济’政策是为了让医保资源更好地服务家庭,提升保障效益。今后,医保部门将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政策的意义和规定,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各族群众。”田晓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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