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018年12月14日


  西安市2018年度“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办开始,由于受理时间较短,请档案在西安市人社局职介中心托管且符合条件人员从速申办,逾期将无法办理。


  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即日起—2018年12月14日


  受理地点


  西安市建工路28A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大厅


  政策要求


  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8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对于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距退休不足10年的,原则上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保补贴的标准


  符合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2。


  社保补贴的时限


  除对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其他要求


  1.不能按时缴费以及相关凭证资料不齐全的人员,不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凡享受“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享受期内连续申请,不得间隔申请;


  3.在享受补贴期间将档案或社保关系转出至单位的,如再次转入各档案托管机构的,则不能享受;


  4.符合条件但未按时申领的,可在次年递交资料申请补办,补办往年补贴的申请期限不得超过2年。


  所需资料


  申请人员需提供资料


  1.《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两份);


  2.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所在页,各一份),查验是否西安市辖区内户口;


  5.2018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人社部监制)原件,查验是否完成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年审等。


  以下人员还需提供档案记载年龄证明


  1.身份证出生年月与档案记载年月不一致的人员;


  2.2014年和2015年首次申请且符合“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条件的人员。


  申办流程


  资格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2017年及以前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按时在发证机构办理年审。


  填写表格


  1.登录西安市人社局职介中心门户网站www.cnxajob.cn,打开“2018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办通知”,下载打印《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和申办指南。如下载表格存在困难的人员,也可在西安市人社局职介中心一楼大厅凭档案托管合同书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表格。


  2.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窗口申办


  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在西安市人社局职介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抽号申请办理“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网上预约


  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ahrss.gov.cn,点击“网上服务” →“职介中心”,进入“社保补贴申办申请”模块,即可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待网上预约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凭预约号在受理窗口直接办理。


  公示


  按照要求,申请社保补贴的人员信息,将通过西安市人社局职介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社保补贴。


  领取办法


  (一)持有西安银行社保补贴存折或银行卡的非首次申请人员,补贴款将直接打入其存折或银行卡。


  (二)第一次申请人员或西安银行社保补贴存折(银行卡)销户人员,请按照领取通知要求,在指定银行领取。


  (三)领取通知将在西安市人社局职介中心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注:各项申办资料的复印件均要求A4纸复印,并按“所需资料”的顺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