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威海市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集中缴费期


  将于4月30日结束


  未完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需抓紧时间完成缴费


  01明确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前需明确自己的缴费比例,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按8%或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自愿选择按年或按月连续缴费。


  以按最低缴费基数4242元参保为例,按8%缴纳的人员,今年全年缴费金额为4102.32元,并不建立个人账户;而按10%(即8%+2%)缴纳的人员,今年全年缴费金额为5120.40元,每月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为84.84元。


  02缴费方式


  线上渠道:可在微信内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在支付宝中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爱山东”App搜索“社保费缴纳”。


  线下渠道: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就近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或自助终端机缴费。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获取缴费证明和查询缴费历史。


  03如何查询


  参保人缴费成功1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微信搜索“威海医保”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点击“职工医疗缴费查询”,或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医保个人网上服务”网办渠道查询。首次登录的参保人需先点击“注册”完成账号注册,登录账号后,点击“医疗保险—职工医疗缴费查询”模块查询职工医疗缴费历史。


  04需要注意


  2023年12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于今年1—4月份缴纳全年度职工医保费的,自今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逾期缴纳的,按中断缴费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在中断缴费3个月(从中断缴费首月起算)内补缴的,自补齐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以及未补缴中断缴费部分的,自再次缴费满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


  为不影响市民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在4月30日前缴纳


  2024年度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月连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应每月当月及时缴费


  否则将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威海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