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截止!请抓紧缴费!
温馨提示
威海市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集中缴费期
将于4月30日结束
未完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需抓紧时间完成缴费
01明确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前需明确自己的缴费比例,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按8%或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自愿选择按年或按月连续缴费。
以按最低缴费基数4242元参保为例,按8%缴纳的人员,今年全年缴费金额为4102.32元,并不建立个人账户;而按10%(即8%+2%)缴纳的人员,今年全年缴费金额为5120.40元,每月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为84.84元。
02缴费方式
线上渠道:可在微信内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在支付宝中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爱山东”App搜索“社保费缴纳”。
线下渠道: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就近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或自助终端机缴费。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获取缴费证明和查询缴费历史。
03如何查询
参保人缴费成功1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微信搜索“威海医保”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点击“职工医疗缴费查询”,或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医保个人网上服务”网办渠道查询。首次登录的参保人需先点击“注册”完成账号注册,登录账号后,点击“医疗保险—职工医疗缴费查询”模块查询职工医疗缴费历史。
04需要注意
2023年12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于今年1—4月份缴纳全年度职工医保费的,自今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逾期缴纳的,按中断缴费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在中断缴费3个月(从中断缴费首月起算)内补缴的,自补齐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补缴以及未补缴中断缴费部分的,自再次缴费满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
为不影响市民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在4月30日前缴纳
2024年度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月连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应每月当月及时缴费
否则将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威海市医保局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