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6日讯(记者 董婉愉)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有一个12333热线信箱,为每一位参加社保人员提供在线服务。今天收到的是一位灵活就业人员就自己社保缴费基数是否变化的咨询。


  问:你好,我是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每个月缴费804.4元,最近查询医保卡余额,发现七月份一直没有划入金额,但七月份的钱早已存入银行,突然发现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发生变化,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现在每月应该交多少钱?从什么时候开始交?上个月的钱要是不够是否影响医保卡的正常使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感谢您通过南京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1、2018年7月起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606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10元/月(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月。2、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3、灵活就业人员如仅上月缴费金额异常,可于次月24日零点前通过原缴费渠道进行补缴,常规情况下会将当月费用及上月补缴费用一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