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的一件事!如果参保职工去世,那么不管你是在职职工,还是退休职工,只要你生前参保了,那么家属就可以去社保单位去领取这几笔钱,千万不要忘了领!


首先是养老金个人账户上的余额。

  只要是参保人员,不管你参加的是城镇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养老保险,退休了还是没退休,都会有这么一个属于你自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而对于这笔钱,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的属性,会觉得如果参保职工去世,那么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就会被国家回收。


  实际并不是这样的,因为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是属于个人的。如果参保职工去世,那么家属是有权可以申请继承参保职工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只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到社保局或者指定的相关机构去办理手续即可。


  如果参保职工是退休后去世的,那么是否能领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就要分两种情况,因为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是按照计发月数来向退休职工进行发放的。


  如果参保职工离世前,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还没发完,家属就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余额;如果已经达到养老金计发月数,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钱已经发完了,那么家属就没钱可领了。


然后是个人医保账户上的余额。

  与个人养老金账户不太一样的是,个人医保账户只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才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是没有个人医保账户的。而个人医保账户上的钱也同样是属于个人的,是可以被家属继承的。因此如果家里有参保职工离世,一定要记得查询一下个人医保账户上是否还有余额。


  尤其是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退休之后,如果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都被花光了,那么个人账户上就再也没钱了。这样的想法其实是错的,因为只要你退休的时候,医保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那么退休之后无需再继续缴费,依旧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并且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上还会有一笔钱打入。


  因此家属不要想当然的觉得医保个人账户上就没钱了,一定要查询一下,如果还有余额,一定要记得将这笔钱取出来。


其次是退休职工当月的养老金。

  很多地方,退休职工去世了,当月的养老金也依旧是照常发放的。不管退休职工是当月一号去世的,还是三十一号最后一天去世,家属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把这笔养老金提取出来。


  另外,参保人员去世,家属还能领到一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们先来说说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非常简单明了,是根据参保职工参保地所在省份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的标准来发放的。


   像是发放比较多的城市,上海和北京2025年基本上家属是可以一次性直接领到一万五千多元的丧葬补助金,而像吉林、黑龙江这种相对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少的省份,家属也能一次性领到六千多的丧葬补助金。


  说完丧葬补助金,我们再来说说抚恤金。


  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相对来说计算起来就要麻烦一些了,不仅分退休前和退休后,同时还涉及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领取的时间长短。


  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以参保职工去世的时候,参保地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如果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不满五年的,那么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是三个月,如果参保职工社保的缴费年限满五年但是不满十年,那么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是六个月,如果参保职工社保的缴费年限满十年但是不超过十五年的,那么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是九个月。


  如果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那么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增加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另外,如果参保人员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每领一年养老金,发放月数则减少一个月,但是最低不少于九个月。


  也就是说,参保职工去世,家属可以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上的余额、个人医保账户上的余额、退休职工去世当月的养老金以及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千万别忘了领取,毕竟这些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可以帮助一些困难家庭缓解当下的一部分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