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近日,有位孕妈妈咨询了点米君一个问题,“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我现在在职并且怀孕两个月,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公司有帮我买社保 ,如果到时候孕晚期休息公司没有在续保,该怎么办?”
点米君解读:
1、首先,单位没有跟孕妈妈签署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有帮孕妈妈购买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孕妈妈不用担心“孕晚期休息公司没有继续缴纳社保”
(1)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2)孕妈妈有购买生育保险,且达到所在城市的缴纳期限,生孩子的时候便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主要是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主要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要职工个人承担。
(3)生育保险主要对生育的职工给予经济和医疗的补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如果女职工在怀孕的期间遭受到公司不公平的对待,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的自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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