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2023 年度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6月份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


  6月1日至6月24日


  申报范围


  在市本级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根据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通告》精神,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4100元作为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暂行标准,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由参保单位及职工自主选择。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实行“多退少补”,可在2023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2023 年度安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与核定。职工个人以本人202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并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为维护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工作要求,今年安庆市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进入在线办事-法人办事-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用户,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在网上办理申报时,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度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2023年度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在本单位醒目位置上公示7天)》《公示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办理过程全程跟踪、办理结果及时反馈。


  

  据悉,2023年1月1日至本次缴费基数申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单位申请可补调缴费基数,重新核算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补调的应在 2023年12月1日-12月20日通过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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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吴祚朝
| 责编:陈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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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