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被辞退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综合考虑工作年限、工资基数、辞退合法性等因素。以下是具体计算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经济补偿金的基本计算标准

  1. 工作年限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 月工资基数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税前工资)为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 是否包含加班费:各地规定不同。例如,北京、深圳、江苏明确包含加班费,而上海、四川则排除加班费。
  4. 封顶规则: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基数按3倍计算,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二、不同辞退情形的补偿类型

  1. 合法辞退(支付N)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2. 协商一致解除;
  3.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无法胜任;
  4. 客观情况变化(如搬迁、经营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 经济性裁员等。补偿公式:N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基数。
  6. 违法辞退(支付2N)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合同(如未举证员工严重违纪或未履行法定程序),需支付赔偿金,即2倍经济补偿(2N)39。
  7. 需支付“N+1”的情形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
  8. 医疗期满后无法工作;
  9. 不胜任工作且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
  10. 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未果。公式:N(经济补偿) + 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工龄合并计算若因非本人原因被安排至关联公司工作,原单位工龄可合并计算为新单位的工龄。
  2. 未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合同且用工满1个月,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双倍工资部分不计入补偿基数。
  3. 社保补缴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

四、注意事项

  1. 证据收集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水平。
  2. 维权途径若协商无果,应在权利受侵害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提起诉讼。
  3. 时效与程序经济补偿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需注意及时主张权利。

五、示例计算

  • 案例1:某员工工作5年3个月,月工资1万元(未超社平工资3倍),合法辞退时补偿为:5.5个月 × 1万元 = 5.5万元。
  • 案例2:若违法辞退,则赔偿为:2 × 5.5万元 = 11万元。

      以上规则需结合地方司法实践调整,例如加班费是否计入基数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律师以获取精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