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倒计时,还没办理的抓紧!
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在此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醒:未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费的,将会有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请大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居民医保筹资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参保居民只要缴纳个人部分即可,财政补助部分由财政承担。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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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信
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1、银行柜台实时缴费
可通过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2、银行代扣代缴
参保人也可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于12月25日前将足额费款存入签订有效代扣协议的银行账户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如您之前未参加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或停保后需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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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学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医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的,均可以到上文提及银行柜面打印缴费凭证。
2.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首次登录需完成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即可进行查询打印操作。
另,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的人群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1.“南京宁惠保”作为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始终坚持普惠利民原则,持续扩大覆盖人群范围,增强重特大疾病兜底性保障功能,成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人群可选择参加“南京宁惠保”,
2.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的人群可选择参加“江宁幸福保”,保费128元/人/年,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病史,责任涵盖普通门诊费用及住院费用报销、重大疾病定额给付、重症监护津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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