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来啦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28日消息(记者 袁玉龙)28日,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下限为4830元,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也随之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最新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在最低966元和最高4830元之间自由选择,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均为483元(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中一个,也可两者都参加)。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20%,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6%。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自行申报缴纳,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最低标准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金额为966元+483元,即1449元。如果按照“社平”基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金额为1610元+483元,即2093元。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最新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从2023年1月起执行;医疗保险则是从2023年10月起执行。
此外,如果从原单位离职了暂时还没有入职新单位要如何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保避免社保断缴呢?
省社保中心给出了答案,一方面,原单位办理停保原来的参保单位要先为职工办理停保。单位社保专管员可以通过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hnsbyb.hainan.gov.cn/#/)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柜台等渠道办理停保,并完成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页
另一方面,市民可以自助办理续保、缴费核定,单位办理了停保后,参保人自己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具体步骤为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后,进入“个人服务”板块,点击“职工社保”—“社保登记”—“续保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好资料信息,选择统筹区,核定缴费申报。
市民选择自助缴费则需登录微信,进入“社保云缴费”小程序,找到“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代收”(注意切换城市,例如灵活就业续保地在海口就切换到海口,否则没有缴费申报交不了费),填写信息后检查自己的填报信息进行缴费。
如果市民找到新工作了后,怎么办理社保业务呢?据悉,灵活就业人员重新转为单位参保,需要办理个人停保,有个人未缴月份可先通过修改核定缴费信息后再停保。同样,可以在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找到“灵活就业人员停保”进行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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