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一类情况,很多人在参加保险的时候,没有做好认真筹划,也没有认真思考有关的政策。


  参加了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想退保。对于商业养老保险,退保毁约的损失很重,甚至连本金都拿不回来。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呢?能全额退款吗?


  答案是不可以!


  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类。但是,这两类保险都不能够退保。


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待遇?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足15年,应当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不想继续缴费,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兜底的福利保险。虽然说也需要在退休以前缴费满15年,但是全国不少地区规定,如果到达60岁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齐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说起原因也非常有意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合并了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来。新农村养老保险,2009年推动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推动试点;至今没有15年,所以允许补缴,但是不允许超过15年。


  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如果到60岁缴费不足15年,如果是因为个人中断缴费造成的,那么就需要延迟退休,直至65岁,才可以一次性补齐。


  广东省规定了这样一种特殊情形,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愿意继续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种方式属于退保,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甚至还有一部分国家补贴一起划入个人账户,所以这个退保情况个人肯定不会亏本。


  所以,国家是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养老待遇体制,除了极少数地区的极个别情形是不允许退保的。


去世的待遇

  实际上,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万一去世会有什么待遇呢?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去世以后可以享受三部分待遇:第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第二,丧葬费;第三,一次性抚恤金。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分为三类情况:第一,用人单位职工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是缴费基数的8%,每月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缴费基数的8%。因此,企业职工去世以后肯定不会亏本,这部分钱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第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记入个人账户部分也是8%,但是各人缴费却是20%,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存在亏本。第三,城乡居民参保,如上面所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不会亏本。


  丧葬费,是根据各地的政策规定的,各地差异悬殊,保险不同也有不同。山东省职工养老保险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市是两个月的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只有一两千元,待遇并不高,甚至有的只有几百元。


  一次性抚恤金,一般只有职工养老保险有,各省市政策不同。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福建省市最高5倍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贵州省是省平养老金的20倍,浙江省是1万元到2.5万元,上海市是6~12个月的本人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


  如果说各种各样的待遇都算起来,一般来说都跟过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差不多,甚至更多。


  我们实际上看到参加养老保险有这样多的优厚待遇,而且退休后养老金还年年增涨,为什么不参加呢?所以,国家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不能退保,但是大家参保一般不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