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者96年以前的工作年限都应该是视同缴费年限吗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在民间有很多的说法,但很多说法都是不准确的说法。
例如:
有人说参保者96年以前的工作年限,都应该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说法就是不准确的说法。
因为我们国家合同制职工,从86年就开始正式参保缴费,且建立了个人账户。
国企单位职工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从92年就开始参保缴费。
所以对于国企单位职工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职工来说,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全算视同缴费年限的说法,都不能说是完全准确的说法。
因为我们国家最开始实行社保统筹时,只是市级统筹,而且当时各地的统筹时间都不一样,因为对于市级社保统筹时间,国家并没有规定统一时间,所以就出现了全国各地社保的统筹时间都不一样的情况。
但在96年的时候,是大部分地方基本都实行了社保统筹,98年开始实行社保统筹的地方,已经是最晚的地方。
也就是说,国企单位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最早实行统筹的时间是92年,最晚实行统筹的时间是98年。
而98年才开始实行统筹的地方是很少的,大部分地方都是在92年到95年之间开始实行的市级社保统筹。
所以对于参保者哪年之前的工作年限算视同缴费年限,只能是根据参保者的具体参加工作时间和参保者所在地的社保统筹时间进行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的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没有统一的时间的。
所以,说96年之前的工作年限都应该算视同缴费年限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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