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街坊注意!


  从2019年10月1日起,


  佛山市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有新调整~


  一、我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首次实施浮动,分三档执行。一档费率为0.32%,二档费率为0.48%,三档费率为0.8%;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维持0.2%不变。新办登记单位及在我市参保未满5年(截至2018年12月)的单位,其单位费率按照二档费率0.48%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5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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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的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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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有新政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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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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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调整缴费标准需要,从2019年9月30日下午5:30起,佛山市税务部门停办线上线下社保业务。具体恢复办理社保业务时间请留意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通知。


  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fssw/fssw_index.shtml


  如果街坊对政策有任何疑问,


  请致电0757-12345咨询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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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资料 | 佛山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