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最新公告
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即将上线。上线后,养老、工伤、失业险种的申报缴费等业务规则将发生变化,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参保单位应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社保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工资基数。按月申报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过网申系统或经办窗口),生成社保费应缴认定单,并在规定期限内(10个工作日)缴纳社保费。逾期未缴的,该月核定信息将作废,需重新申报。参保单位没有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也需按月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未按月申报缴费的,将自次月1日起,按日计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按补缴的个人账户部分计征利息。
为避免历史欠费加收滞纳金,目前存在欠费的单位请及时缴纳。若在12月24日前无法足额缴纳,需在2022年1月17日后向我局申请,重新生成社保费缴费认定单后方可到税务部门缴费(10个工作日内缴费),全省统一设置了上线当月及上线次月(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不加收滞纳金及利息,逾期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参保单位每月按正常应收数全额缴纳,发生的退费将直接退还给参保单位(收支两条线),不再采取以退费抵冲正常应收数的方式返还退费款项,为及时办理退费,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完善银行账号信息。
若参保单位存在历年未抵冲的退费款项,请及时到市社保征稽局(宜昌市市民之家)办理退费手续。
本年度12月份的应缴征集已发税务部门,请各参保单位在12月24日前完成缴费。12月份的人员增减申报、补收退费申报请在12月24日前完成,逾期由单位在2022年1月17日全省系统正式上线后按照“省集中系统”人员增减变动规则办理。
省集中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需要每月自行申报当月应缴社保费。为确保省集中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能正常通过网厅办理社保业务,请所有参保单位尽快在人社官网下载《社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授权信息采集表》,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发送至代办邮箱dwsbzj@yichang.gov.cn.咨询电话:0717-675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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