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关于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的通知
关于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的重要提醒
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7月-2020年6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请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缴清,逾期不可补缴。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补缴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中断缴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从补缴之月起第七个月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缴费人提前安排时间,错峰缴费,避免人群聚集。
缴费渠道
1、全市建设银行各网点。
2、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3、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二维码,实名认证后,既可以自己缴费,也可以代他人缴费;(目前只支持当月缴费)
票据获取途径
1、通过建设银行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的,建设银行提供电子票据打印。
2、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边的公众服务,在新页面左下角有个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点击进去,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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